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,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、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,拟将以下集体和人员确定为蒙城县202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确定对象有异议,可向县委平安办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,以便处置和反馈情况。
公示电话:0558-7622167
邮箱:mcxzzzx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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